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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高等教育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数据来源,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要求,为做好新葡萄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各单位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类统计法律法规精神,重点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相关要求,严格依法统计,全面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不断提高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水平,切实提升教育统计数据质量。
二、充分认识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教育部依法设立的唯一综合统计报表,是服务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科学决策的法定数据,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价学校办学水平、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招生计划下达、办学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此事。
三、继续做好数据联网直报工作。2021年起,教育部启用了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数据联网直报工作,强化全过程监管和数据预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积极参与线上线下统计培训工作。为确保统计质量,请组织统计人员做好岗位培训,各单位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培训,用好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平台(********),确保统计人员把握各项改革内容,准确理解指标内涵和填报要求,熟练掌握系统软件操作流程,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
五、高质量完成填报任务。今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年报,相比去年,调整了部分表格的内涵,新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具体变化详见各任务分解表。季报于每年的1月底、4月底、7月底、10月底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完成填报任务。
六、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做好自查核查工作。新葡萄教育统计报表上报市教委后,教委将组织相应处室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组建专家组,进校随机抽查,实地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自查和核查,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学生、教师、办学条件、财务数据,要与上级对应职能部门数据保持一致。相关数据应与2022年国家数据平台保持一致;所填数据与近期上报上级部门数据差异较大的,请详细说明变动原因。
七、统计数据时间。本次统计数据的统计时点为2022年9月1日,学生数据统计时点为2022年9月30日(2022级新生入学后的人数)。统计时段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八、统计数据上报流程。报表采用逐级布置、逐级审核、逐级汇总,最终形成描述国家教育发展现状的统计报表。新葡萄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由相关部门分项填报,统计汇总后,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汇总至发展规划处审核。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表格交至恪勤楼30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联系人:郭霞,联系电话:49669616,邮箱:37542392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任务分解表
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填报工作的通知.docx
发展规划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