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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10:39 来源: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点击率:

校内各相关单位: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高等教育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数据来源,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要求,为做好新葡萄2021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抓好《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的落实落地,严格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全面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二、充分认识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教育部依法设立的唯一综合统计报表,是服务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科学决策的法定数据,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价学校办学水平、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招生计划下达、办学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此事。

三、全力做好网络直报工作。今年,教育部顺应呼声开展网络直报工作。今年是应用新的统计信息系统,全面开展网络报送的第一年,网络直报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并且为今后其他专项统计工作整合在统一的数据平台提供了方便。但另一方面,对各单位的报送质量、数据的精准性有了更高的要求。数据一旦直报并上传,就很难修改。因此,更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基础工作,完善条件保障。填报账号,由发展规划处统一设置,单独分配。

四、填报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今年教育部将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基本建设投资4套报表整合为一套《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表格的名称、内容都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详见各任务分解表,同时新增了3个统计台账,学校占地面积台账、校舍功能台账、对外培训台账。表格中除阴影区域外,所有表项均要填报。上级单位的新要求、新变化,统一在数据填报群公布。

五、持续完成季报填报工作。为更好服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去年启动了《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季报)》填报工作,每年的1月底、4月底、7月底、10月底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推进。

六、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做好自查核查工作。新葡萄教育统计报表上报市教委后,教委将组织相应处室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组建专家组,进校随机抽查,实地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自查和核查,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学生、教师、办学条件、财务数据,要与上级对应职能部门数据保持一致。相关数据应与2021年国家数据平台保持一致;所填数据与近期上报上级部门数据差异较大的,请详细说明变动原因。

七、统计数据时间。本次统计数据的统计时点为202191学生数据统计时点为2021930(2021级新生入学后的人数)。统计时段为202091日-2021831日。

八、统计数据上报流程。高基报表采用逐级布置、逐级审核、逐级汇总,最终形成描述国家教育发展现状的统计报表。新葡萄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由相关部门分项填报,统计汇总后,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汇总至发展规划处审核。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表格交至恪勤楼30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联系人:郭霞,联系电话:49669616,邮箱:375423920@qq.com。

任务分解表.docx


 

 

                                       发展规划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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