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成长成才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涵养家国情怀,坚定民族自信,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爱国主义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新葡萄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作品要紧扣“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以个人与民族、国家、社会和新时代的关系为角度,通过所见所闻、所学所思,抒发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二、征文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二)承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三)实施:“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
四、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2.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清新,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适当。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也可以是学习心得、日记、主题调查报告等。
3.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己所写、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严禁抄袭。
4.投稿者均须附作品对应文档,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身份证号,注明学校、指导老师。指导老师的点评可以呈现在文末。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作品后可以配发文章作者的师生照、同学照、家庭照、集体照及所在学校的建筑物、校园风光、校门校名校训等相关图片。
五、征集方式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征集和初审推荐,推荐作品不少于50篇(学生较少的学院不低于10篇),统一将推荐作品(作品应存为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作者名+学院班级”)、报名信息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压缩打包,以“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后,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1154663357@qq.com。请勿重复投稿。
六、奖项设置
学校将选送优秀征文投稿“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由平台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秀作品予以奖励。
七、作品刊登及应用
1.“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在“强国征文”频道、PC端在“强国征文”栏目刊登。
2.“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开设“强国征文”专栏集中刊登优秀作品,各市级媒体等联动展示。
3.“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入选“学习强国”全国平台作品展示目录。
4. 征文结束后,“学习强国”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奖,并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八、注意事项
1.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2.所投稿件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学习强国平台行使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
3.学习强国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
4.学习强国平台选用的稿件,著作权人或其继承人以及著作权人所在仍可免费使用,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则需要取得学习强国平台的书面同意。
5.本活动解释权归“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
本次征文活动特设监督邮箱qgzwjd@126.com,欢迎广大用户监督。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把征文活动作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抓实。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单位要综合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对征文作品进行展示,并对优秀作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增强报效祖国之志,把疫情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
(三)精心组织,做好推荐。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统等协调,组织好本单位的征文活动,切实做好审核把关,把征文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赵瑞斌;联系电话:49891720;邮箱:1154663357@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