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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成渝地区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12:03 来源:社会科学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成渝地区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下文简称“中心”)为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结合2025成渝地区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中心启动了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国家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需求,针对新发展阶段国家、区域、省、市全面深化和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以更好地引领和推动成渝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二、申报内容与范围

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申报课题,也可以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洁。研究选题要求紧跟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密切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内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时代性和原创性。围绕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聚焦重点问题与热点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

(二)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可不限职称和学历。

(三)每个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9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凡承担本中心课题尚未结题者、曾经申报本中心课题后被撤项终止研究未满3年者,均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五)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选题类别与经费资助

成渝地区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三种: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经费为0.4万元左右;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经费为0.2万元左右(以《立项通知》为准);自筹课题自筹经费。中心将根据选题和论证的情况统筹确定课题类别。课题经费分立项、结题两次拨付,分别拨付总经费的1/2。

五、成果验收与结题要求

(一)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课题结题。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课题所有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署上“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成渝地区教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资助/立项课题”,且为成果资助第一单位。

(三)结题要求

1.所有成果结题时需提交《结题申请表》和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等结题材料,内容须含括现状、问题和对策。

2.凡是以论文成果结题的,重点资助课题结题成果至少要求有论文2篇或专著1部,其中论文至少有1篇发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且为第一作者署名;一般资助课题成果至少有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教育专业类期刊或本科大学学报,且为第一作者署名;自筹课题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集及专科类层次学报不算)。

3.凡以调研报告、资料数据库结题的成果,调研报告须有县级(含县级)以上单位(领导)批示(签章),资料数据库须领导批示或实际应用证明并验收合格。

4.中心也同意以书稿、研究报告的成果形式申请结题,但须由本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确认是否结题。申请结题时需提交成果纸质稿及电子文档,中心有权在保障作者著作权的前提下使用该成果。

5.所有结题资料需按以下要求装订。所有课题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封面及目录;(2)课题申报书;(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研究报告;(5)课题结题申请表(1式3份,1份装订,其余2份散装);(6)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4部、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研究报告等其他成果提交打印件1份。)

6.五年未结项的课题,将自动撤项。

7.若遇本中心课题结题管理办法修订,结题要求以新修订的结题管理办法执行。

六、申报办法及时间

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课题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四份交社科处606室,电子文档发送cqwlxysk@163.com

 

联系人:江松

电话:49891792

 

附件:1.课题指南

           2.课题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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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期刊社)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