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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部分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的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计划由25人左右组成,任期4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主席由校长担任,副主席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分委员会主席、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其他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
(一)委员组成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7—11人组成(须为奇数),设主席(须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1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主席1人;主席应由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担任,委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1人,负责处理分委员会日常工作,并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报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备案。
(二)遴选条件
1.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 学术造诣高,能够把握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内涵和发展方向,在本学科方向或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 关心学校和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4. 能够履行分委员会委员职责,保证学位会议的出席率;
5. 身体健康,原则上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
(三)推选要求
1. 分委员会委员由各二级学院推选产生,具体推选办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分委员会委员应由所在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学科专业负责人,学科方向负责人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优秀研究生导师中遴选产生。分委员会的组成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代表性,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3. 分委员会主席与副主席应由全体委员推选产生。
4. 分委员会名单应通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布。
三、工作安排
1. 请各学院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分委员会推荐名单(见附件)纸质版一份盖章后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123657749@qq.com邮箱。
2.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分委员会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文公布。
3. 各二级学院在换届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翟福强;地址:恪勤楼611室。
附件: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单
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附件: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