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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科研成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12:00 来源:科学技术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24年教职工科研成果申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1.成果类别

论文、著作、专利、标准、著作权、研究报告、科研获奖和艺术作品、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

2.成果时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成果。

3.申报流程

(1)填报时间:截止 2025年1月5日,所有教职工(包括在外出差、进修等人员)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学校数字校园平台→“业务系统”→“教学科研”→“科研管理系统(新版))完成成果录入。

(2)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应登录系统,及时审核所管理成果,审核时必须查验成果原件,确保成果真实性、准确性,所有成果应于2025年1月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

二、相关工作要求

(1)第一作者为新葡萄学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的成果,请在录入系统时,在备注中进行单独说明。

(2)本次工作暂不受理成果异议申请,但系统显示退回、暂存等状态的,可修改后提交;

(3)所有成果均由校内第一完成人录入,多人合作成果,请选择相应的“作者类型”,必须正确录入成果全部作者、发表情况等信息;

(4)所有成果录入时需按要求上传原文、检索或收录证明等相关材料附件,SCI/SSCI收录论文必须在备注中标明WOS号。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成果的发表情况,若无附件或附件材料不合格将无法通过。

(5)申请专利、授权专利均应完整录入专利名称、专利状态、专利权人、发明人等系统内所有栏目的信息,授权专利,务必在"详细信息"→“专利证书附件"中扫描并上传专利证书。所有已授权专利需在国有资产处管理处办理无形资产登记,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无形资产编号,方可认定个人科研成果计分。

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按时按要求完成成果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科技类成果咨询电话:49891752

社科类成果咨询电话:49891792

知识产权类成果咨询电话:49891793

附件:科研成果填报及材料上传说明

附件1:成果填报及材料上传说明.docx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期刊社)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