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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09:21 来源:研究生处 点击率: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4〕5号)要求,现就2024年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2. 双方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方面具有良好合作基础,至少实质性合作2年以上。

3. 合作单位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比较完备的科研条件、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条件保障。

4. 为确保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质量,同时结合学位点人才培养需求,机械、材料与化工、农业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数不超过2个,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数不超过1个,其余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数(全校)不超2个。

5. 基地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1),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并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交恪勤楼611室,申请书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3607198@qq.com,联系人:蔡艳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推荐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附件2: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docx

附件2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