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对院校引进认定年薪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人才,给予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永川留成部分20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薪在5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永川留成部分150%的奖励;年薪在2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永川留成部分100%的奖励。
十一、院校引进的人才在永川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个人购房补贴300元/平方米。符合条件的优先租用公租房,并享受100%的租金优惠。
十二、院校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择校入学。其本人每年可到辖区医院免费体检1次,看病就医享受“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十三、院校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原则上可调入本区相同性质的缺编单位或部门,未就业的由人社部门帮助就业,自主创业的按相关规定同时享受重庆和永川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