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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2023年科研人员顶岗培养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千名高层次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61 号)《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科研人员顶岗培养指导计划及收集顶岗培养需求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3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科研人员顶岗培养需求的通知》(渝教办函〔2023〕11号),现就报送2023年科研人员顶岗培养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学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等实际,站在促进科技创新的高度,挖掘人才培养需求。顶岗培养人员一般从智能科技、生命健康、绿色低碳、集成电路、高端芯片、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重点专业,肯学习、有潜力、善创新的中青年骨干科研人员、校级人才、市级后备人才中选派。
二、 顶岗数量
各二级单位推荐顶岗培养人员1人,鼓励填报来渝顶岗工作岗位。
三、报送时间
各二级单位要压实责任,积极选派人员。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10:00前将《2023年重庆市科研人员赴市外顶岗培养需求表》(附件1)和《2023年市外科研人员来渝顶岗工作需求表》(附件2)盖章扫描PDF件和普通电子版发送至118752863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吴新琪、崔瑞夫,49891713。
附件:1.2023年重庆市科研人员赴市外顶岗培养需求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