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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23〕19号
关于举办第九届非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
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营造学生热爱专业、注重技能掌握的氛围,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决定举办第九届非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漆新贵
成 员:王东强、姜玉松,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长
二、大赛组织
主 办:教务处
承 办:各二级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校非教师教育类专业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1.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实际申报第九届非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大赛项目,鼓励申报面向全校学生的大赛。二级学院申报时需预先制订竞赛实施方案(附件),于3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竞赛实施方案电子版发至邮箱:cqwu_sjk@126.com,实施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恪勤楼215室杨老师。
2.项目遴选:3月22日前对各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并公布。
3.赛前训练及比赛:经学校确认实施的竞赛项目,由承办学院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学生赛前训练,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赛事,并将比赛总结、获奖名单、图片资料等提交实践教学科。
五、奖项设置
1.团队(或个人)奖:每个实施项目按照参赛团队(或个人)数设置: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
2.优秀组织奖:设置3个,奖励组织比赛优秀的承办学院。
六、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表彰并进行奖励。各二级学院在表彰文件发布后的一个月内自行印制学生获奖证书,并报送至教务处,由学校统一盖章后发放。
七、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认真遴选专业技能竞赛项目,制定专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鼓励各二级学院与其他学院、行业协会、企业等联合承办。
2.遴选的项目与专业结合度高,学科支撑度强,突出技能的综合性和应用性,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3.评委组成:每个专业技能竞赛项目设评委3-5人,由校内或校外人员组成。
4.赛前训练:承办学院应认真做好技能竞赛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学生赛前训练,确保比赛顺利实施,充分体现“以赛促训,以赛促改,赛训结合,重在实效”的原则。
特此通知
附件:第九届非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