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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高校优秀辅导员和 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08:17 来源:人事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2023年高校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评选工作。新葡萄启动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

1. 申报者必须是在职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包括带有一定数量学生的院系学工办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连续在岗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6年以上(截至2023630日)。

2. 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善于改革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曾入选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选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曾获得高校辅导员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参加过教育部或重庆市组织举办的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或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1. 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6年以上(截至2023630日)。

2. 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善于改革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师生公认,已为校级教学骨干重点培养对象。

3.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或重庆市组织举办的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或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课题);曾获得全国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以上奖励、全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评选推荐

(一)各二级单位推荐。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单位范围内组织初评,遴选出推荐人选。

(二)职能部门审核根据申报人研究选题、工作实绩、论文专著发表、承担科研课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候选人建议。

(三)确定人选。根据评审意见,每个类别确定1名拟推荐,经办公会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学校推荐人选并上报市教委参评

三、资助与管理

(一)对入选者以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形式连续资助3年,每年资助1万元,共计3万元。

(二)入选者每年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学校审核后,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反馈所在单位。对师德师风不良,未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违反学术道德者将停止资助,并追回资助经费。

(三)入选者应在3年资助期内完成申报书中所提出的工作计划或研究任务,并于20266月前按照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高校优秀辅导员和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是加强我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工作骨干和领军人物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评选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单位党总支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严格把关。

(三)按时报送。请各单位办公室202332日下午17点前将申报材料(一份纸质件)提交到恪勤楼315室。

 

联系人:吴新琪、崔瑞夫

联系电话:49891713

附件:1.2023年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表.docx

2.2023年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