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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每年3月至6月对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现在已经开始,请大家按要求进行汇算操作。现将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义务人:税法规定纳税人本人为汇算清缴的义务人,并对汇算清缴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凡符合申报范围的,务必按时、真实、准确申报,避免个人信用受损。
二、截至时间:2022年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
四、个税APP操作步骤: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五、退税银行卡信息:教职工如申请退税,退税银行卡最好是Ⅰ类银行卡。
六、申报政策、操作咨询:登陆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拨打49512366或联系计划财务处余亚江老师(号码:49891957)。
附件: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申报快速操作指引(手机 APP 版).doc
计划财务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