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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渝教高函〔2022〕6号)精神,为做好新葡萄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报送工作,认真填写本单位的2021年度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如实填报并严格审核相关数据,并对所填写的数据项进行必要的说明,确保年度报告和相关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3月7日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PDF签章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95481927@QQ.COM,纸质文档在封面盖学院章后交至恪勤楼107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王召东,49891788,1389616935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