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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11:42 来源:科研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已经启动了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和研究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已发布的2022年度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以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3。若有其他专项将稍后发布,相关要求请关注教育部及学校通知。

二、申报办法

项目采取负责人网上申报,学校科研处审核上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报人可进入网站查看(首次申报需注册),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要求填表。请申报人注意在确定最终版本前不要将申请评审书上传至申报系统。

请相关单位按照学校关于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选题论证和项目初评,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后续申报工作:

1.请申报人仔细研读申报通知,按照2022年申报要求及前期论证确立选题,填制《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报所在单位。各单位应汇总《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及《2022年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档(附件1),于2022年2月16日前报至科研处,科研处组织将专家进行评审。

2.申报人应参考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评审书》。各二级单位应组织各学科专业内部评审或邀请领域校内外专家开展帮扶指导。

3.申报人应参考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书》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22年3月3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连同电子文档经所在单位报科研处607室,科研处组织将视情况组织评审。

4.申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的,修改定稿后应于2022年3月17日前登录教育部社科司申报系统按提示及要求完成系统填报与上传,不用提交纸质申报书。申请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的,应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发送科研处邮箱,由科研处统一上传提交。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 系 人:江松;联系电话:49891792;电子邮箱:cqwlxys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4.2022年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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