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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2021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启动2021年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2年1月4日00:00—2022年1月7日24:00。
二、测评对象
学校下达2021年年度工作目标所涉及的非教学单位。
三、参测人员
1.科岗以上人员全部参与测评;
2.职工(不含科岗以上人员)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人数的20%(不足1人的1人参评,大于1人的按四舍五入人数参评)。
四、测评内容
非教学单位服务满意度
五、测评方式
网络测评(满意度测评系统使用说明附后),参测人员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凭校园一卡通卡号和登陆密码进入满意度测评系统,填写测评问卷。
六、工作要求
1.请参测人员认真填写问卷,问卷一旦填写并提交,将无法修改;
2.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参测人员的覆盖面,凡参测人员比例未达到规定的部门,满意度测评以0分计算;
3.请各单位在网络填写满意度时必须保证客观性、公正性。绝不允许个人替代、包办填写;
4.满意度网络测评系统采用实名制测评,设定了网络IP自动追踪和记录保存功能,对填写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技术部门若发现代填、作弊等其他违规行为,该部门满意度测评计0分。
满意度测评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明亮;联系电话:61162711。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