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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学校《2021年学生心理委员培训计划安排》,学生工作处拟与近期开展班级心理委员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15日14:30
二、培训地点
红河A区知津楼A508
三、参加人员
班级心理委员(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1.主题:大学生心理问题案例分享与督导;
2.主讲人:葛宁,蔚蓝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五、培训要求
1.各学院选派2-3名心理委员参加培训,并做好考核,确保参会人数,确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2.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进入会场,培训期间关闭通讯工具,自觉遵守现场纪律。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