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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15:46 来源: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点击率:

为积极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常态化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1117-19日(第11周)。

二、检查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黄伟九

副组长:漆新贵  李天福

  员:王东强  钱闾建  罗万成  何万国

(二)工作小组

第一组:何万国、姜玉松、夏杨光绪(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文化遗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组:杨帆、丁武泉、李兴春、苟本富(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第三组:王东强、易文德、何雯、郭霞(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

第四组:罗万成、李召红、胡在东、程华(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各组第一人为小组组长。)

三、检查内容

实习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训教学、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管理、学生满意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新一轮审核评估常态化准备、教研室工作、考试环节工作等(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事实验证。文档资料抽查,有完整电子文档的可直接查阅电子文档。

2.沟通确认。与部门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沟通了解。

3.现场查看。主要指实验室、实训室现场查看。

五、检查要求

1.认真准备,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检查项目认真准备各类支撑材料和自查记录,并于1115日前开展并完成学院半期教检自查。

2.加强交流,充分验证。学校进行半期教检时,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党政办主任、教学办主任应按时参加;各组专家应严格按照审核项目开展教学检查,依据事实和材料等对各学院的教学情况进行准确判定,加强同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3.及时整改,持续提高。各二级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按时关闭不合格项,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不断提升。

4.做好记录,及时提交。请各小组联络员将检查记录及检查表(纸质版)于1123日前交郭霞老师(恪勤楼306)。

 


六、日程安排

组别

时间

检查学院

备注

第一组

1117日上午8:10-10:00

文化与传媒学院

1.具体检查时间可根据检查组和二级学院的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但应确保在1123日前完成。

2.联络员负责与相关二级学院沟通检查地点和时间。

1117日上午10:10-1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18日上午8:10-10:00

外国语学院

1118日上午10:10-12:0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1119日上午8:10-10:00

文化遗产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组

1117日上午8:10-10:00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1117日上午10:10-12:00

人工智能学院

1118日上午8:10-10:0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118日上午10:10-12:00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1119日上午8:10-10: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三组

1117日上午8:10-10:00

经济管理学院

1117日上午10:10-12:00

土木工程学院

1118日上午8:10-10:00

体育学院

1118日上午10:10-12:00

教育学院

1119日上午8:10-10:00

药学院

第四组

1117日上午8:10-10:00

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

1117日上午10:10-12:00

旅游学院

1117日下午14:30-16:30

音乐学院

1118日上午8:10-10: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学工作检查内容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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