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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常态化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7日-19日(第11周)。
二、检查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黄伟九
副组长:漆新贵 李天福
成 员:王东强 钱闾建 罗万成 何万国
(二)工作小组
第一组:何万国、姜玉松、夏赟、杨光绪(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文化遗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组:杨帆、丁武泉、李兴春、苟本富(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第三组:王东强、易文德、何雯、郭霞(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
第四组:罗万成、李召红、胡在东、程华(兼联络员)
检查学院: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各组第一人为小组组长。)
三、检查内容
实习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训教学、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管理、学生满意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新一轮审核评估常态化准备、教研室工作、考试环节工作等(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事实验证。文档资料抽查,有完整电子文档的可直接查阅电子文档。
2.沟通确认。与部门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沟通了解。
3.现场查看。主要指实验室、实训室现场查看。
五、检查要求
1.认真准备,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检查项目认真准备各类支撑材料和自查记录,并于11月15日前开展并完成学院半期教检自查。
2.加强交流,充分验证。学校进行半期教检时,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党政办主任、教学办主任应按时参加;各组专家应严格按照审核项目开展教学检查,依据事实和材料等对各学院的教学情况进行准确判定,加强同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3.及时整改,持续提高。各二级学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按时关闭不合格项,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不断提升。
4.做好记录,及时提交。请各小组联络员将检查记录及检查表(纸质版)于11月23日前交郭霞老师(恪勤楼306)。
六、日程安排
组别 | 时间 | 检查学院 | 备注 |
第一组 | 11月17日上午8:10-10:00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1.具体检查时间可根据检查组和二级学院的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但应确保在11月23日前完成。 2.联络员负责与相关二级学院沟通检查地点和时间。 |
11月17日上午10:10-12: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11月18日上午8:10-10:00 | 外国语学院 | ||
11月18日上午10:10-12:00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
11月19日上午8:10-10:00 | 文化遗产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 ||
第二组 | 11月17日上午8:10-10:00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
11月17日上午10:10-12:00 | 人工智能学院 | ||
11月18日上午8:10-10:0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
11月18日上午10:10-12:00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
11月19日上午8:10-10: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第三组 | 11月17日上午8:10-10:00 | 经济管理学院 | |
11月17日上午10:10-12:00 | 土木工程学院 | ||
11月18日上午8:10-10:00 | 体育学院 | ||
11月18日上午10:10-12:00 | 教育学院 | ||
11月19日上午8:10-10:00 | 药学院 | ||
第四组 | 11月17日上午8:10-10:00 | 园林与生命科学学院 | |
11月17日上午10:10-12:00 | 旅游学院 | ||
11月17日下午14:30-16:30 | 音乐学院 | ||
11月18日上午8:10-10:00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学工作检查内容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 务 处
学 生 工 作 处
2021年11月5日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