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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64号)的有关规定和学校资产管理的统一安排,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切实保证立行立改,新葡萄将于2021年11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了保证此次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是学校履行职能、保障运转以的物质基础,是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制度要求的有效举措;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学校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学校“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准确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信息,为学校整体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学校整体规划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体系。通过资产清查,全面了解掌握校内各单位资产信息,建立好学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提供各项数据,促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革新资产管理模式,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1年10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21年10月31日以前,已经审核入账的全部入账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四、工作方法
(一)分级组织,有序开展。校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账资产的清查。经清查核实,按照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在资产系统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信息,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并形成清查报告,经学校审批后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备案。
(三)完善制度,查漏补缺。各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张皮”现象。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工作内容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需要和巡视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厘清资产管理,本次资产清查除单位自查外,国有资产管理处还将成立清查小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抽查按每5年覆盖全校的方式进行。涉及抽查的单位的资产清查可同步进行。
结合系统台账、实物、使用人和存放地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清查,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变动调整,修正差错信息。做到系统台账、实物、使用人和存放地信息准确。资产清查前,请各单位完成系统内变动资产的审核工作,以确保清查变动覆盖系统台账。
(二)清查步骤
今年,学校初次使用网上清查系统,各单位应尽量通过网上清查的方式进行。若确实因为涉及人员较多、资产总量较大和确有实际困难的单位,可以结合其他清查方式进行。
1.教职工开展网上清查步骤。网上清查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通过学校OA系统进入资产管理系统,结合教职工本人使用或管理的资产实际情况,进行清查,通过系统填报清查情况。详细进行方式见附件“网上资产清查步骤”。
2.资产管理员审核。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系统对已经提交的清查资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正常校验、变动调整和修正差错信息等,对存在异议的可在系统退回修改或书面确认后通过审核。核实无误后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一并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3.国有资产管理处复核。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复核,复核时发现有异议的,可系统退回修改或单位书面确认后通过复核。复核完成后形成清查系统台账,清查系统台账同时覆盖资产系统台账。
4.清查信息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和抽查情况,进行复核形成学校资产清查报告,并向学校报告清查结果,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备。
六、清查结果运用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和抽查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对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进行总结,对推动资产管理的举措纳入学校下一步资产管理计划。特别是拟进行报废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后,按照资产报废程序进行报批报审和处置。
七、操作系统
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在2021年11月1日打开资产清查子系统(网上清查系统)。各单位11月1日即可利用本系统开展网上清查工作。该系统可以进行资产清查、调整、审核、汇总、资产报告的导入和报送工作。该系统已经实现资产清查动态管理。各单位若在资产清查中有相关问题咨询,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罗杰联系,联系电话49891786(短号636218) 。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本次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和标识准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