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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08:53 来源:科研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委五届十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更好地支撑引领新时代重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重庆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重庆市高教学会启动了2021-2022年度重庆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聚焦重庆高等教育发展的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努力培育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事业中不断奉献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要求

申报课题符合指导思想,符合以下要求:

1.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任务,紧扣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综合改革实际,重点关注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双一流”和“四新”建设、“双高”建设和“提质培优”、创新创业教育、教育评价改革等热点问题。

2.坚持问题导向,贴近教育教学实践,立意深远,着眼于高校改革发展与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与实际应用,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

3.研究目标明确,课题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路线清晰,研究举措切实具体,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课题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立项类别

1.申报类别。本次课题申报立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者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研究基础,确定申报类别。申报者参考《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研究需求、自身优势、团队条件选报课题类别。

2.申报限额。本次课题申报仍采取各单位限额申报的原则,本科院校12项,“双高”高职高专院校8项,其它高职院校5项,分支机构3项(由分支机构单独统一报送)。

3.第一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

四、课题资助

(一)资助经费和拨款方式

1.重点课题5000元∕项,分两次拨款,在提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剩余的50%在结题后划拨。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2.一般课题建议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4000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二)本年度获得立项的重点课题,由学会协同相关企业共同予以经费资助。

五、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要求和范围,结合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及本单位、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确定课题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

2.学会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校内外不限)书面推荐。

3.每个课题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凡学会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和推广应用成果的不再申报。

4.经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对已推荐参加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评选,未获立项的课题,如研究内容没有实质性更新的课题,也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

5.申报重点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8人;申报一般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6人。

六、研究时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性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原则上可延长1年)。原则上获准立项的课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结题。

七、申报程序

本课题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可按学会课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本校、本学科领域教育实践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确定课题,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交所在单位汇总,提交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2.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应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人应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各单位应对项目排序并填制《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9月30日17点前将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科研处60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qwlxysk@163.com。

3.科研处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上报项目。申请人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材料,于2021年10月14日17点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报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活页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qwlxysk@163.com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认真、准时、规范地完成课题申报工作。

 

 

联系人:梁瑶

联系电话:49891792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申报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