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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新媒体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及时交流法学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市法学会已开通“重庆市法学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重庆市法学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是展示全市法学会工作风貌和成效的重要平台,是普法宣传、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是引导舆论、普及政策的有力手段。
文件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市法学会将把此次微信公众号关注推广情况和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业绩评议。为进一步提高新葡萄广大师生对“重庆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贯彻落实好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媒体使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方式
1.添加关注。打开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重庆市法学会”关注
2.扫码关注。打开微信-扫码二维码(见下方)关注
“重庆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市法学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积极发动师生关注“重庆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请各单位在8月14日前,将本单位的已关注情况的电子文档(见附件)报党委宣传部许老师处,邮箱:15912100@qq.com,联系电话:15730497181。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