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和实践锤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1:56 来源:组织部 点击率:

各党总支: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依托“重庆市大学生党员红岩党性教育基地”和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和实践锤炼,根据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各党总支每年新发展大学生党员,也可适当兼顾正式学生党员和教师党员。

二、教育内容

依托“重庆市大学生党员红岩党性教育基地”和本地红色资源,为参加党性锻炼的大学生党员提供适合大学生党员特点的精品党课、故事展演、文艺演出、政治仪式、党性读物等现场教育教学服务。

三、时间安排

新发展大学生党员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现场教学和党性实践锻炼,具体时间由各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与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或者本地红色资源管理部门商定。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到重庆市大学生党员红岩党性教育基地各区县有关红色资源单位开展党性教育作为新发展大学生党员实践教学的必修课,在党性教育中进一步提高新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激励广大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热情和爱国情怀。

2.各党总支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压实安全责任,规范有序安全做好大学生党员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的各项工作。培训经费由各党总支在本级留存党费中列支,不得向参加党性实践教育的大学生党员收取任何费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党性教育和激励党员作用发挥的氛围。学校党委将把各总支开展新发展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工作纳入党建调研督查和目标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请各党总要组织每名参加党性实践教育的新发展大学生党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选取有代表性的心得体会3-5篇,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将择优推荐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将党员党性教育和实践锤炼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开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情况简介、特色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持续改进的措施等)交到组织部,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指定邮箱。

学校党委组织部:陈  宇、何明丽

联系电话:49891712    邮箱:dwzzb312@163.com

 

红岩党性教育基地:龙  夏

联系电话:63655531、15123009077

附件1:党员党性教育和实践锤炼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


 

 

  中共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