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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经研究,凡住宿一楼或混住在其他年级(含其他学院)的学生,经本学院同意可申请调整寝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上午12:00止。
二、调整原则
(一)申请者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否则不予审批。
1、此次调整不允许跨楼栋调整,只能在本楼栋内部调整。
2、目前住宿在一楼的学生,如申请调整寝室,必须是所在寝室学生整体调整,且申请调入的宿舍必须是本楼栋本学院毕业生腾空寝室。
3、混住在其他年级或其他学院的学生,只能申请调整到本楼栋所在班级或年级中有空床位的寝室。
4、申请及审批流程:学生提出调整申请——学院辅导员审核并汇总——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批——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复审(符合调整原则的同意其调整,不符合调整原则的驳回调整申请)。
(二)凡符合申请调整寝室条件者,请在规定时间将申请报送到各二级学院。
三、注意事项
(一)因学生调整前后的寝室空床位将安排本院2021年级新生住宿,请各二级学院严把审批关,对具体经办人要明确权限。
(二)辅导员务必在2021年6月25日中午12:00下班前完成汇总审批,下午17:00前将调整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及电子版报送到后勤管理处宿舍管理中心(红河A区知善楼415办公室)。
(三)凡申请调整寝室获得学校复审通过的学生,请务必在2021年7月3日下午17:00前调整到位,超过截止时间,将取消调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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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