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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六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渝教人函〔2021〕19号)精神,现就推荐第六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推荐人选原则上应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入选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重庆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2021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推荐1名候选人,并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特别要注重一线教学,认真审核申报人选的教学工作量。
(二)各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单位盖章后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方式:向飞 15923013417 49891713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