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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08:04 来源:科研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研究,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与装备、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与科技教育、高校在线课程建设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启动了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以《“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内容和方向。

(二)课题类别

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根据申报质量,评审确定。

二、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立项指标不超过30项。重点课题由市教育基金会给予资助,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承担。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边远地区中小学或因特殊情况确实找不到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作推荐人的,可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二)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高校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其它申报单位不限。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下同)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课题管理

1.本专项课题委托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管理;

2.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由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报送市教科规划办最终审定;

3.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逾期将自动撤项处理。

五、申报办法

课题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需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路径:下载google浏览器登录“重庆教研网(********)”首页的“市规划办”栏目,点击左侧“科研管理”图标),注册(已注册账号的无需重新注册)并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即可按下列程序准备申报材料(请申报人注意在未确定最终版本前不要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

1.请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和申报通知要求,填写《市教科规划项目申请书评审版》(附件2)电子文档,交所在单位审核、汇总,提交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各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11:00前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将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3.申报人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5月20日18:00前在系统中完成修改和提交。


 

联系人:梁瑶

联系电话:49891792

电子信箱:cqwlxysk@163.com

 

附件:1.“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专项课题指南

    2.市教科规划项目申请书评审版


 

 

                         

                               科研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