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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按照上级通知,决定开展第七批试点项目、2021年度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题
围绕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年度教育工作要点和改革工作重点,参照试点项目参考主题(附件1)确定申报试点项目名称,也可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自拟试点项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范围
有一定工作基础或已自行开展相关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1名试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时期只能承担1个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或研究课题,成员同时期参加的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总数不超过2项。
(四)试点期限和试点成果
根据《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从2021年起立项的试点项目实施周期固定为2年,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合格后予以公示、立项,获批立项的第七批试点项目2023年6月前必须参加结项评审(具体时间以结项通知为准)。
试点项目要注重成果运用,注重经验成果的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把更多创新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形成案例材料,加强媒体宣传报道,适时开展现场观摩会或经验成果交流会,积极争取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争取有关国家部委简报刊发试点经验,面向全国进行推广。
二、2021年度综合改革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内容
围绕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围绕年度教育工作要点和改革工作重点,参照课题参考研究主题(附件3)确定研究内容。已有研究基础的可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类别
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市教委将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申报人条件
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7人。项目负责人同时期只能牵头1项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或试点项目,成员同时期至多参加2项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或试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作为成员参加1项其他项目)。
(四)研究期限和研究成果
完成时限为1年。研究成果呈现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重点课题结题须提交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一般课题结题须提交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咨政报告。
三、注意事项
1.成功立项的试点项目、研究课题应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启动实施相关工作。立项试点项目在3个月内、研究课题在1个月内将实施方案和相关情况报送发展规划处。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工作简报、信息等多种方式实时报告试点进展,及时纠正解决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难点,确保按期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2.试点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申报书的承诺组织开展工作,做好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切实加强过程管理,课题组需按要求提交中期报告书。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数量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申报试点项目或课题,每个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申报。确定申报的单位,申报试点项目或研究课题不超过1项。
2.提交时间。请各单位于5月7日中午12:00点前将纸质申报书提交至恪勤楼306,电子版发送345630954@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优选项目上报。
4.联系人及方式:尚春雅,49669616。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综合改革课题参考研究主题
2.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2021年)
3.第七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参考主题
4.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申报书(第七批)
关于开展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