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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0】178号)文件(链接地址:https://10b8ff318581e2aa7adbb7e7e0df6c70.cqwu.edu.cn/zwxx_182/tzgg/202010/t20201014_7977371.html),现就新葡萄实验技术和教育研究系列高级以及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葡萄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实验技术和教育研究系列高级以及非教师系列职称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人员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1.申报条件。见对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温馨提示:可以查看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链接地址:https://10b8ff318581e2aa7adbb7e7e0df6c70.cqwu.edu.cn/zwxx_182/tzgg/202007/t20200715_7684163.html)。今年我市新增评审正高级职称但尚未印发全市申报评审条件的(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推广研究员,正高级统计师),以国家已印发的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为申报依据。
2.继续教育要求。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不少于正高级100学时,副高级90学时、中初级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20学时(注意: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须学满30学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暂缓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4.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根据各系列文件执行。
三、申报评审安排
(一)非教师系列人员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员需填写《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A4纸张,一式3份)、《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A3纸张,一式3份),并按《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如实填写《职称申报科研成果检验清单》和《职称申报科研项目检验清单》,并提交拟审验的科研成果的电子版(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下载PDF格式)。
2.部分专业技术系列网上申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渝人社发〔2015〕131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本次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分别按市教委职改办、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住房城乡建委)、工程技术市社会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人才中心)实行网上申报,采取“线上审核、线下签报”方式,系统开放时间及网报端口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才中心另行通知;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人力社保局)、经济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人力社保局)、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人力社保局)实行网上申报,网报审查合格后,打印提交签章完善的纸质评审表供后期存档使用。系统开放时间、网址及操作手册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另行发布。
学校推荐评审程序结束后,拟推荐上报人员根据各系列具体要求网上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评审推荐安排
1.申报人员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0月22日下午6:00前,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学科组秘书处。评审表、公示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拟提交审验的成果电子版及清单由学科组秘书统一提交到校职改办(恪勤楼315办公室)。
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于10月22日上午12:00前提交到校职改办(恪勤楼315办公室)。
此外,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并在申报时予以提交,未经审验的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不予受理:
(1)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确认,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海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认证,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发表论文因时间原因不能检索、审验的,必须提交原件审验。
2.申报材料审验及公示。
由职改办、科研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审验,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申报人员接受全校教职员工和社会监督,任何人对申报人员的情况存在异议,均可以实名的方式提出并由学校进行核查。凡是申报材料有异议并被核实,或者职改办、科研处审验未通过者终止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材料审验情况反馈。
对申报材料存在异议或未通过审验的申报人员进行情况反馈,相关人员可以在此期间申请复核1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其他事项
1.学校采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进行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审验,请各位申报人员对自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在提交申报材料给学科组秘书之前,请自行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收据复印后交学科组秘书备案。
3.为提高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效率,上级部门评审后只返回《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由学校装入个人档案),其余申报材料不再返回(请自行备份)。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比例,由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确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职改办。
校职改办联系人:崔瑞夫、向飞;联系电话:49891713。
非教师系列综合组学科秘书:潘澜月;联系电话:49891915/17702347947;办公地点:博文馆117B。
实验技术学科秘书:高峰;联系电话:18723325567;办公地点:知津-C108。
附件:1.2020年实验技术和教育研究系列高级以及非教师系列职称各类表格.rar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