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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14:43 来源:科研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函〔2020〕10号)文件精神和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高校科研教学秩序逐步恢复的情况下,全校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对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

二、工作范围

包括校内各级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以及疫情防控下的实验室开放、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等内容。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2020年6-7月)

1.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自身实际,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并明确实验室开放的相关要求。

2.各二级学院要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风险台账,及时整改落实,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实验室《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台账》(附件2)汇总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于7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条件与平台科(恪勤楼609室),电子档发送至 cqwlxykyc@163.com。

(二)现场检查

1.学校检查(2020年7月)

科研处将联合教务处于2020年7月3日左右开展校内实验室的全面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实验室的危化品存放、使用及生物安全、疫情防控下的开放管理等情况。

2.市教委专家组抽查(2020年8-9月)

市教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现场检查组,对全市部分高校科研实验室开展抽查。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高校,检查时间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如果新葡萄被抽查到,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实验室应全力配合检查工作。现场检查程序如下: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校自查报告和记录、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实施现场检查:根据学校提供的实验室名单,选定若干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

(4)检查意见反馈:专家组向高校反馈现场检查情况和书面整改意见。

(三)整改总结(2020年10-11月)

各二级学院和各实验室对自查过程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科研处将报学校相关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91750

附件:1.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9455澳门新葡萄娱乐场大厅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台账    

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0年7月3日